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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洛伊德認為,世上各種形式的愛都是性的表現,路易斯不同意,他把愛情與性區分得很淸楚。愛情,是一對相戀男女之間的情愛。肉體的性行為,他以羅馬神話中的女神維納斯(Venus)稱之。在他的《四種愛》(The Four Loves)一書中,路易斯說:「我說的愛情(Eros,譯按:厄洛斯,希臘神話中的愛神,相當於羅馬神話中的丘比特〔Cupid〕),當然指的是我們所說的『相愛』狀態。」

他把兩者區分開來。「愛情中所含肉體與動物性本能的成分,依循古來的用法,我稱為維納斯。這裡所說的維納斯,其為性,不是某種純化的深層感受,而是一種極其浮面的感受;其為性,是當事人的體驗,是最顯而易見的。」當時的流行觀念:只要相愛,不道德的性行為也屬道德,路易斯強烈反對。舉例來說,通姦的性行為並不因兩人相愛就不是通姦。

「我完全不贊同一般的觀念……性行為之為『汙穢』或『純潔』、墮落或高尙、非法或合法……完全與是否相愛無關。」他提醒讀者,過去許多成功的婚姻都是由父母做主,夫婦發生性關係時並不曾相愛過。「一如其他行為,性行為是否正當,自有其一般的明確標準,關鍵在於其是否信守約定、是否公平、是出於愛還是自私,以及是否忠實。」

性的吸引定能使兩人相守相知進而「相愛」嗎?路易斯相信,通常都是相愛在先,然後才發現對方的性吸引。「對一個女人,最初純粹出於性欲,到後來卻『愛上她』或許也是有的。但我不認為這是普遍現象。」在《四種愛》中,他寫道:「更常見的是,先是心懷喜悅,心心念念都是『所愛的人』─心心念念所想的無非是她整個人而非某個特定的部分。一個男人若處於這樣的心境,其實無暇想到性,光是想那個人都不得空了。」他又說,一個戀愛中的男人要的「不是女人,而是那個女人。他思念所愛,神魂顚倒,其中的樂趣卻不是她所能給他的,這情境難以解釋,卻又不容置疑。」他總結說:「性欲……想要的是它,是性那件事情,愛情要的則是所愛的人。」

路易斯寫道,愛情不希望愛裡面摻雜需求的滿足,甚至性需求的滿足。性欲是關乎自己的事,重心在己身,而愛情則關乎另一個人,重心在所愛的人。「愛情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心中不再有施與受的區別。」之所以如此,或許是因為相愛使兩個人合為一體了。這裡他引用了同事查爾斯.威廉斯(Charles Williams)的話:「愛你嗎?我就是你呀!」(佛洛伊德也有同樣看法,他是這樣寫的:「愛到最高點時,自我與對象之間的界線消失。一反個人的一切認知,戀愛中人會說,『我』與『你』是一體的,而且眞的會這樣做。」)

路易斯認為,我們的文化太過於把性當回事了,此一觀察相當有趣。首先,這似乎不符合他前述的說法,儘管對性的討論很多,關切也多,但性的現狀卻是「一團亂」。不過話又說回來,這裡路易斯指的是心態。「我們的廣告,極盡煽情之能事,把性描繪得銷魂、激情、亢奮,一點情趣也無……只能當成老掉牙的笑話來看。」路易斯搞不懂,佛洛伊德對待性為什麼會如此的嚴肅、如此的執著。「我有的時候忍不住會想,佛洛伊德學派算是個大學派,卻是集假正經與偽善於一爐。說什麼我們都被他們的詮釋『嚇壞了』,又說我們之所以抗拒,都是因為厭惡而生反彈,聽起來全是一派胡 3A娛樂城 言。當然,我的看法只能代表自己的性別及階層,我會毫不猶豫地承認,找佛洛伊德諮商的維也納女士們或許比我們純潔或天眞;但我敢說,像那勞什子理論所說的,說什麼性的場面令人噁心,我和我認識的人可都不會。」

路易斯同意,性有其人生嚴肅的一面:父母的責任,以及精神上的意義等等。但他說 3A娛樂城 ,我們常常忽略了性好玩與有趣的一面。他提醒我們,希臘神話愛的女神艾芙蘿黛蒂(Aphrodite)總是笑咪咪的;維納斯則是「一個調皮搗蛋的精靈……總愛逗弄人。」

路易斯還提醒戀人,外在環境正適合行雲作雨,突然間卻沒了性致,這可是常有的事。相反地,「有些場合,在火車上、商店裡……宴會中,公開的溫存根本不可能,甚至眉目傳情也難,維納斯卻使出渾身解數煽動情慾之火……」這種情形雖然令人懊惱,但路易斯說,「理性的戀人卻會心一笑」。情慾受到「現實因素如天氣、健康、飮食、循環及消化的影響」,路易斯幽默以對。事情總是會以喜劇收場。他寫道:「說到性,世上的各種語言與文學都充滿笑話,那也就不足為奇了。」儘管「乏味、低俗」,路易斯說,卻也可以讓人們不把性看得太嚴肅,將之當神一樣看待。他警告說:「房事若無嬉戲、笑鬧,小心引冒牌女神入室。」

對於性與愛的理解,路易斯最大的貢獻或許在於,他釐淸了愛情與一種愛至深處的成熟之愛之間的區別。我常跟我哈佛的學生說,如果他們徹底明白這兩 3A娛樂城 種愛的區別,一生受用無窮,可以省掉許多不必要的壓力。半數的婚姻以離異收場。根據我多年的臨床經驗,以及我對出身離婚家庭靑年所做的研究,我敢斷言,社會上有許多痛苦正是來自不明白情愛(Eros)與無私的愛(Agape)之間的區別。

在我輔導的個案中,絕大多數打算要離婚的夫妻都是因為外遇問題。有外遇的一方聲稱,自己對配偶已經沒有了愛,以前對配偶的那種美好感覺─戀愛的感覺─卻在外遇對象的身上得以重溫。誤以為戀愛的感覺為婚姻的根本與幸福的唯一來源,於是以為再也沒有理由守住婚姻。殊不知,新關係中那種戀愛的滋味照樣會消退,如此一來,有可能會發現自己又愛上了另一個人。二次婚姻的離婚率超高,道理在此。

路易斯認為,離婚就像截肢,應該視為保命的最後手段。但兩個已不相愛的人還應該守在一起嗎?路易斯提出了「幾個合理的社會理由」以為因應。首先,「給孩子一個家」。其二,「保護女性……當男人厭倦時,免於遭到遺棄」。路易斯所提的第三個理由,按照我的臨床經驗,是所有理由中最有見地也最有幫助的。戀愛之於人生,是一種意義深長且美妙的經驗。路易斯這樣寫道:「愛的光輝……使我們慷慨、勇敢……睜開眼,不僅看見戀人的美麗,也看見世界的美好……是肉慾的大剋星。」但路易斯又語出驚人,說戀愛不會長久,也無意長久。「戀愛何其美好……是高貴的感覺,但畢竟只是一種感覺……感覺再怎麼豐盈也不可恃……感覺來來去去。」

圖為《兩種上帝:我們該信什麼,該怎麼活?心理學家佛洛伊德與文學家路易斯的終極辯論》書封。心靈工坊提供

他的解釋是,「戀愛的狀態」是一種熾熱、高亢的情緒,若持續不退,有礙睡眠、工作與食慾。戀愛的熾熱情緒應該轉化,單有情感還不夠,還要加入決心,使之變成一種更深刻、舒適、成熟的愛。路易斯說:「停止『戀愛』並非停止愛……另一種情感的愛─有別於『戀愛』的愛─並不僅僅是情感,而是一種靠意志來維繫,以習性來 3A娛樂城 強化的深層統一……」他又說,夫妻「無論哪一方,縱使容許自己另有新愛,也還能夠維持這種愛。」路易斯認為,愛使人願意相守,承諾忠實;但更恬靜、更深刻與更成熟的愛則有助於承諾的信守。

佛洛伊德與路易斯都同意,為了個人與社會的福祉,性衝動必須加以約束,但兩人所持的理由卻不同。佛洛伊德認為,為維持社會秩序,文明乃對個人施以各種限制,使個人得不到滿足,因而減少了快樂。路易斯則認為,道德法則來自愛人且希望人快樂的造物者,凡事遵循律法可以使人更懂得愛,因此也得到更大的快樂。那麼,為了瞭解他們的理論,我們這就來看看兩人婚前婚後是如何控制自己的性衝動的。

※本文為心靈工坊出版的《兩種上帝:我們該信什麼,該怎麼活?心理學家佛洛伊德與文學家路易斯的終極辯論》,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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