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命名常规/更新草案2018: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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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命名原则 |
→首段: 增加了一句对于具体命名的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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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常规'''是维基百科关于确定[[Wikipedia:什么是条目|条目]]标题的指导方针。本方针的主体分为[[#命名惯例|命名惯例]]、[[#命名争议的处理|命名争议的处理]]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三部分,并附有[[#具体命名|各专门领域对于命名的具体规定]]。[[#命名惯例|命名惯例]]部分虽然是社群长期以来约定俗成,并且获得[[WP:CON|共识]]成文的做法,应该对绝大多数条目有效;但它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
本方针仅规范条目的命名。分类、模板、草稿等其他[[Wikipedia:名字空间|名字空间]]的页面可参照适用本方针;个别领域的规定中可能包含规范其他名字空间的内容,应遵照执行。条目名字空间下的[[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页]]和[[Wikipedia:重定向|重定向]]的命名惯例与本方针多有冲突,但本方针中的技术要求一节应遵照执行。
第17行:
{{shortcut|WP:COMMONNAME}}
;使用常用名称
:条目命名应该尽量使用[[WP:RS|可靠来源]]中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一般情况下,常用的名称也是较为简短的,可以避免条目名称过于冗长。使用常用的名称作为标题也更易于读者搜寻。
;易於識別
:條目標題應該易於識別,尤其是對於條目主題有一定認識者應該能夠識別條目主題為何。
第28行:
;使用全称
: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或者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尽量避免使用中文或外文缩写,除非该缩写已经被公认为专有名词,例如“[[苏联]]”、“[[IBM]]”等。
:有些名称在某些地域或人群中可能很习惯用简称或俗称,而这一简称(俗称)对其它地方、领域的人来说可能就不认识或不熟悉。如果您来自这些习惯使用简称(俗称)的地域或群体,请在条目命名时格外注意使用全称(官方名称)。例如[[
;名从主人
:如果一个条目所描述的主体事物,它的拥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资料-{zh-hans:里;zh-hant:裡}-有出现到该事物的中文名称的,可优先考虑使用该中文名称。
第53行:
=== 使用外文命名时的专门要求 ===
'''一般而言,条目名称应被翻译成中文。'''只有当外文词在中文可靠来源中被广泛使用时,或缺乏中文可靠来源且确实难以翻译时,才应使用外文作为条目名称。
如果一个条目需要使用英文等其他语言命名时,在创建页面的时候,需要遵守下面的规则。
第63行:
;使用小写
:条目名称中的外文大小写应符合该语言通常行文的规范,不应全部大写。如对于英文词而言,除专有名词、部分缩写等总是大写的词以外,首字母以外不应使用大写。部分语言在罗马化后没有对于大小写的规范,此时
:根据中文维基百科的系统设置,所有条目名称的首字母自动大写。对于首字母总是小写的特定词语(如[[iPhone]]),需在条目中加入{{tl|lowercase}}模板。参见[[Wikipedia:命名常规_(技术限制)#首字母小写|Wikipedia:命名常规 (技术限制)]]。
:详见[[Wikipedia:命名常规 (大写)|命名常规 (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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