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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命名常规/更新草案2018: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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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段:​ 增加了一句对于具体命名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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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常规'''是维基百科关于确定[[Wikipedia:什么是条目|条目]]标题的指导方针。本方针的主体分为[[#命名惯例|命名惯例]]、[[#命名争议的处理|命名争议的处理]]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三部分,并附有[[#具体命名|各专门领域对于命名的具体规定]]。[[#命名惯例|命名惯例]]部分虽然是社群长期以来约定俗成,并且获得[[WP:CON|共识]]成文的做法,应该对绝大多数条目有效;但它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部分则对所有条目的标题都有效。因方针不完善而出现条目命名争议时,应按照[[#命名争议的处理|命名争议的处理]]一节所列的方式处理。如果条目所属的专门领域存在[[#具体命名|具体命名规定]],应遵照该规定执行,而不再按照命名惯例的要求确定名称;但这些条目仍需遵守[[#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一节的规定
 
本方针仅规范条目的命名。分类、模板、草稿等其他[[Wikipedia:名字空间|名字空间]]的页面可参照适用本方针;个别领域的规定中可能包含规范其他名字空间的内容,应遵照执行。条目名字空间下的[[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页]]和[[Wikipedia:重定向|重定向]]的命名惯例与本方针多有冲突,但本方针中的技术要求一节应遵照执行。
第14行:
 
;使用中文
* :在中文维基百科,条目的标题也应该是中文标题。但是,如果原文名称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应使用原文名称。
{{shortcut|WP:COMMONNAME}}
;使用常用名称
* :条目命名应该尽量使用[[WP:RS|可靠来源]]中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一般情况下,常用的名称也是较为简短的,可以避免条目名称过于冗长。使用常用的名称作为标题也更易于读者搜寻
;易於識別
;具有识别性
* 条:條的命名应该保证对于条標題應該易於識別,尤其是對於條所叙述的有一定了解的读認識,看到条目标题就應該大致了解条夠識別條題為何
;防止歧义
* :条目名称应该避免存在不同的义项。当多个不同的义项都写有条目时,应按照[[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的要求调整条目名称。
 
同时,条目名称一般应该和条目内容一样,符合其他[[Wikipedia:方针和指引|方针和指引]]的要求。
 
=== 主要命名惯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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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全称
* :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或者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尽量避免使用中文或外文缩写,除非该缩写已经被公认为专有名词,例如“[[苏联]]”、“[[IBM]]”等。
* :有些名称在某些地域或人群中可能很习惯用简称或俗称,而这一简称(俗称)对其它地方、领域的人来说可能就不认识或不熟悉。如果您来自这些习惯使用简称(俗称)的地域或群体,请在条目命名时格外注意使用全称(官方名称)。例如[[国立台第一高级中学|国中第一高-{}-级]]就比“台中一中”命名要好,尽管来自台中的读者大多都明白“台中一中”的意思。然而,仅仅使用“一中”这两个字作为命名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名从主人
* :如果一个条目所描述的主体事物,它的拥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资料-{zh-hans:里;zh-hant:裡}-有出现到该事物的中文名称的,可优先考虑使用该中文名称。
:* 以下为适合使用“名从主人”原则来命名的情况:
:# 机构、组织、公司等:如果该机构、组织、公司或其上级机构、组织、公司的官方中文资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称的,以该中文名称来命名,如[[东南亚国家联盟]]、[[微软]]。
:# 品牌、商标、产品、赛事、奖项等:如果拥有这些事物的机构、组织、公司或个人的官方中文资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称的,以该中文名称来命名,如[[百事可乐]]。
:# 国家、地方等:如果代表该国或该地的政府或其上级政府的官方中文资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称的,以该中文名称来命名,如[[首尔]]。
:# 人物:如果其个人发表的作品,或其认可的中文官方资料中出现有他本人的中文姓名或译名的,以该中文姓名或译名来命名,如[[陆克文]]。
:* 以下为“名从主人”原则仅起参考作用的情况:
:# 人物:其所工作或隶属的机构、组织、公司的中文资料中出现他的中文姓名或译名的,“名从主人”原则仅起参考作用。
:# 一个事物:它的拥有者或代表者的日文、越南文、韩文等中文之外的文字资料出现该事物的日文汉字、越南文汉字和韩文汉字等专有的名称,“名从主人”原则仅起参考作用,如“阿倍仲麿”等。其中的日文汉字的翻译原则请参见[[Wikipedia:汉字文化圈语言专有名词的中译规则]]、[[Wikipedia:日语专有名词的中译原则]];惟該原則並未達成共識。
* :当条目描述的主体事物的拥有者或代表者更改其中文名称时,如果'''更名后'''出现的可靠来源已经普遍使用新的名称,那么条目应该更改至新的名称。
 
=== 各地汉语差异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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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先得(时间优先)
*: 选择条目第一个重要版本采用的、符合本方针的命名方式作为条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定向到这个主要命名上。(但是,标题仅繁简用字不同时,系统可自动处理,无需建立重定向。)
*:'''但是,当有符合上述“名从主人”惯例的名称时,有以下处理方式:'''
*:#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惯例,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为常用名称时,应当使用该名称。
*:#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惯例,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
*:#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惯例,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区皆不常用时,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而不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的名称。
*:#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不符合「名從主人」的惯例時,可以用其它命名規則代替。
 
=== 使用外文命名时的专门要求 ===
'''一般而言,条目名称应被翻译成中文。'''只有当外文词在中文可靠来源中被广泛使用时,或缺乏中文可靠来源且确实难以翻译时,才应使用外文作为条目名称。
 
如果一个条目需要使用英文等其他语言命名时,在创建页面的时候,需要遵守下面的规则。
 
;罗马化
* :条目名称应尽可能使用[[拉丁字母]],对于非拉丁字母的语言应使用拉丁字母转写。但是,如果条目描述的是[[字符]]或语言文字现象等直接依赖于文字的主题,或其中的非拉丁字符被用作[[符号]](如[[β衰变]]中的“β”等[[用于数学、科学和工程的希腊字母|希腊字母]]),可使用原文作为标题。
:罗马化时,应使用在社群取得共识的方案;如果社群未对相应语言罗马化方案达成共识,应采用该语言的标准罗马化方案。相关信息见[[Wikipedia:命名常规/罗马化]]。
:如有充足的中文来源描述条目主题,应使用这些来源中的写法;即使这种写法不符合上述关于罗马化的规定,也应采用。
 
;第二个和以后的字母使用小写
:条目名称中的外文大小写应符合该语言通常行文的规范,不应全部大写。如对于英文词而言,除专有名词、部分缩写等总是大写的词以外,首字母以外不应使用大写。部分语言在罗马化后没有对于大小写的规范,此时参照英文的规则处理。
* 除非是一些专有名词(比如姓名)或者其他总是大写的词,否则第二个字母以后的字母或单词请用小写。
:根据中文维基百科的系统设置,所有条目名称的首字母自动大写。对于首字母总是小写的特定词语(如[[iPhone]]),需在条目中加入{{tl|lowercase}}模板。参见[[Wikipedia:命名常规_(技术限制)#首字母小写|Wikipedia:命名常规 (技术限制)]]。
* :详见[[Wikipedia:命名常规 (大写)|命名常规 (大写)]]。
 
;使用单数
* :除非总是使用复数的名词,否则要用单数。
 
;重定向形容词到名词
* :西文的形容词应该重定向到名词。
 
;缩写中不应使用点来分隔
* :如“[[MAME]]”不应写成“M.A.M.E”。
 
== 命名争议的处理 ==
第85行 ⟶ 第88行:
特别地,对于原创译名的条目,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 根据[[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存档13#有关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中对原创译名规定的缺失|讨论达成的共识]]: --> 如果:
*#命名中,在可靠来源没有中文译名,或可靠来源的中文译名均不符合命名方针时,可以根据工具书或其他可靠来源译出中文译名。当循此方式译出的中文译名造成道翻譯標題產生爭議並發生此等標題間之动战動戰,且目前不能通过解释、调解、讨论命名方针达成共识时;
*则:
*#使用条目'''符合命名方针'''的原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