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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名个人一个集体获团中央表彰
字号: 我要评论(0) 2012年05月04日 08:24 来源:苏州日报

苏报讯(记者 王影)共青团中央近日决定,授予158名同志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124名同志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323个基层团组织2011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据了解,我市共有3名个人和1个集体受到表彰,分别是:常熟市珍门中学初二(4)班学生薛馥华(女)被授予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共青团江苏省张家港市委书记何剑、苏州科技学院团委书记李萍(女)被授予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团工委被授予2011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责任编辑:古月娜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