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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扔下烟头 烧焦楼下衣服
字号: 我要评论(0) 2012年04月08日 08:58 来源:城市商报

本报讯 昨日下午,湄长新村2幢内一户居民家中晾晒的衣服突然被烧成焦糊状。有人称是楼上有人乱扔了烟头引起的。

昨日下午3点左右,家住湄长新村2幢103的高阿姨正在家中午休,忽听有人高喊“一楼有人吗?你家衣服着火了!”高阿姨跑出房间一看,挂在自家阳台外面的一件衣服着火了。“已经烧得不成样子了,我想肯定拿不起来了,赶紧弄到地上去再灭火!”高阿姨慌忙拿起衣架子将衣服抖落到了地上,底楼车库的人也看见了,赶紧拿出一盆水浇到了着火的衣服上。2分钟后,火被扑灭,可衣服已经烧成了焦黑状。

高阿姨告诉记者,她家住一楼,底楼有个车库,现在开了一家剃头店。据剃头店内的人反映说,着火的时候,他们曾看到楼上一男子朝楼下张望了一下,好像扔下来一个东西,没一会,高阿姨晾晒的衣服就着火了。“就算看见了,人家不出来承认,你也不好去瞎说的”,高阿姨说,因为怕影响邻里关系,她也只能自认倒霉了,不过她希望这香烟头还是不要乱扔的好。

针对高空掷物行为,一位社区管理人员表示,他们对此没有处罚的权力,所以只能贴一些提醒告示,并加强巡逻,及时清理扔下来的物品。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掷物行为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也意味着高空掷物,邻里可能要“连坐”。商报律师蒋勇伟表示,高空掷物属于危险行为,一旦人或物品被掷中,抛物者需负担民事责任,如致人严重损害,还可能构成犯罪。为避免给别人带来伤害,也避免给自己带来损失,市民都应当摒弃高空掷物行为并对邻居进行监督。 (吴籽)

[责任编辑:Er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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