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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里的空中花园上哪了
字号: 我要评论(0) 2012年04月08日 08:58 来源:城市商报

□商报记者 徐锦

买房时说好赠送空中花园一半的面积和飘窗,交房时似乎没有兑现,想找开发商理论,却迟迟见不到负责人。近日,市民陈小姐和小区里其他业主一齐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无奈之下于昨天打进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反映这一情况。

业主:买房承诺与交房现实大相径庭

2010年,陈小姐在吴中区木渎镇看上了山合院小区一套98.5平米的2室住宅。因为是期房,置业顾问引导陈小姐看了户型图,并称套间里有一个10.2平米的空中花园,开发商赠送一半面积,即陈小姐只需要支付5.1平米的费用就能得到,作为第3个房间机动使用。除此之外,还有主卧、次卧的两扇飘窗赠送。这样算下来,98.5平米的住宅实际面积会更多。看到户型和价格都挺合意的,开发商又赠送了一些面积,陈小姐就决定买下这套房子。

可到了今年3月30日定好的交房日,陈小姐到现场一看傻了眼,房屋面积比预想的小了很多,当初说要赠送的飘窗也没有了,而所谓的空中花园竟全部封闭了起来。

陈小姐粗粗一量,毛坯房的套内面积还不到80平米。“当初买这个房子的时候,置业顾问一个劲说这个房子赠送面积多,肯定100多平米,可现在算上所谓赠送的,还不到98平米的。”陈小姐表示,她和其他业主都感觉到被欺骗了,因为按实际情况来看,当初许诺赠送的面积,都被开发商私自划入了实际购买的面积中,而业主们毫不知情。

开发商:合同没写要送面积,现负责人不在

陈小姐新房所在的小区山合院,其开发商为苏州鑫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看到现实与当初的承诺大相径庭后,陈小姐随同小区内多名业主找到开发商想讨要一个说法。不过让她气愤的是,4月1日找到开放商反映后,对方竟改口表示,当初签合同时已经告诉业主,空中花园将会被封起来,按现在的规划来做,也就是目前业主们看到的这样,合同上没写要送一半“空中花园”的面积。而据陈小姐反映,开发商与其签订的合同中确实没有关于“空中花园”的相关阐述。

“如果当初承诺赠送的面积现在没有赠送,都是我们自己埋单了,我只希望开发商把5.1平米的钱退还,作为业主我有争取应得利益的权利。”眼看当初的承诺泡汤,开发商又改了口,这让陈小姐和其他业主极其不满,可反映了好多天,开发商方面一直没有相关负责人肯出面给个说法。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鑫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表示,她只是前台业务员,对这一情况并不了解。“可以代表公司给业主交待的负责人现在不在,我也不知道会怎么处理,具体要看负责人和业主们的协商沟通。”至于如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这位工作人员称她没法提供联络方式。

律师:开发商若规划变更不告知,属于违约

对此,商报律师团成员、江苏达源律师事务所俞超律师表示,如果情况确实如业主们反映的那样,开发商属于违约操作。“一般发生规划变更影响到房屋使用或者业主利益了,开发商应当及时通知业主,而且需由业主同意。”俞超律师提醒业主,如果想要维权,最好能找到当时开发商对于赠送“空中花园”的书面承诺,如购房合同、承诺书等,如果只是口头宣传而没有书面表述,则维权难度相对大一点。

俞超律师称,开发商是否真的将空中花园改为房间,业主们可以把设计图纸先向相关部门申请调查,看是否属实。如果开发商一开始售楼时的设计图纸设定为空中花园,可在建筑过程中私自改成密闭房间,在没有告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更改,实际房屋与合同草图不符,则违反了合同约定。

陈小姐说,在多天反映无果的情况下,他们已经向吴中区规划部门对开发商进行了投诉。而记者在苏州市规划局的网站的“违章公告”一栏,找到了规划部门发布的相关违章公告,开发商的违章理由为“部分房屋实建与规划批准不符”。

[责任编辑:Er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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