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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多丈夫无法同房 妻子无奈起诉要求离婚
字号: 我要评论(0) 2012年04月07日 09:19 来源:姑苏晚报

本报讯(记者 陆季惠)“80后”小夫妻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结婚刚一年,本该恩爱相处,但妻子刘静却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和丈夫离婚,理由是丈夫周明存在性功能障碍,一年多来一直不能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2009年,刘静与周明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刘静觉得周明老实内敛是自己理想中的丈夫,于是两人恋爱近一年后于2010年登记结婚。二人平时住在各自父母家。结婚一年多以后,刘静因身体的原因导致生理周期紊乱,刘静父母向女儿一问才知道,每次刘静到周明家中过夜的时候,周明就上网打游戏,非要等刘静睡着以后再上床睡觉。两人结婚一年多,连一次成功的夫妻生活都没有,刘静当然怀不上孩子。刘静于是要求周明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刘静发短信询问治疗的效果,周明表示感觉平时可以的,但是一到关键时刻就不行了。刘静起诉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

法院在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周明表示其经过医院检查,身体没有问题,可能由于心理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过夫妻生活,现也同意离婚。双方经过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在离婚的同时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法官说法>>>

该案是以调解方式结案,很好地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但引发的性功能缺陷导致的“无性婚姻”问题为公众所关注。目前审判中主要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意见》来处理该类问题。该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一方以此为由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而判决离婚前提是主张离婚一方要能举出完整的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文中人物系化名,本文感谢太仓法院徐健支持)

[责任编辑:杜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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